一个堂堂的大学法律教授, 竟然把这一切都归于突然性和偶然性.我觉得太不可思议太幼稚了. 不过看来学法律的还是不要插手历史的评判,.学法律的不外乎就是怎么自圆其说,至于什么唯物论的真谛, 完全可以放在一边. 貌似有理,其实荒唐之至. 一切事物的发生,有其偶然性,但也包含着必然性. 分析事物, 偶然性和必然性都不能只看其一, 以偏概全.
秦朝是历史发展到这一阶段的产物, 就算不是秦国统一中国,也会有其他的人来完成这件事情.
而说到统一什么度量,货币,那完全是为了统治者方便了. 你能允许自己的国家出现两种货币,两种度量 吗? 这些是他统一后必须要做的事情, 换作别人也是这么做的.拿这些当作秦始皇无上功绩, 你不觉得是盲目崇拜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