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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1月26日]苗圃诉美容医院擅用照片 终审判医院赔10万[3P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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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1月26日]苗圃诉美容医院擅用照片 终审判医院赔10万[3P]




因在内部杂志上涉嫌使用苗圃的照片,东方康美医院被判赔偿苗圃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0万元后,东方康美提起上诉。昨天记者获悉,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。
  苗圃系国内知名演员。苗圃的代理人介绍说,2010年下半年,东方康美医院主办的杂志《东方康美》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了苗圃的一张照片作为封面,主要对东方康美医院的一些诊疗业务做了介绍和宣传。在提起诉讼后,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成立,判决东方康美赔偿苗圃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0万元。
  “这张照片根本不是苗圃的照片,而是我们医院员工张某的艺术照。”东方康美医院的代理人当庭表示,因张某是苗圃的粉丝,故在拍摄照片时特意拍成苗圃的模样。东方康美医院的代理人称,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,他们在一审时,还专门叫张某本人出庭作证。东方康美医院的代理人表示,杂志中所使用的照片是不是苗圃,应由第三方来辨别。






   此外,东方康美医院的代理人还指出,即使杂志上所使用照片确实为苗圃本人的照片,也没有对她的名誉、声誉及公众形象造成任何贬损,因为该杂志只是内部资料,其传播途径、影响范围很小,远未达到使苗圃名誉受损的程度。
  苗圃的代理人则表示,张某做的是假证。而且杂志并非仅仅在医院内部流传,因为这本杂志是苗圃一方于2011年10月初在大兴旧宫镇车站看到的。   在短暂的休庭后,市一中院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。法院认定,根据苗圃提交的照片可以证明杂志上的照片是其上传到网上的照片。因此法院认定,东方康美医院的行为侵犯了苗圃的肖像权,并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





PS:苗圃这个演员我非常的喜欢,首先他的气质就非常的清新,相貌也很端庄。美容院用他的照片,也算是对上眼了,用归用代言费还是要出的。现在有很多无良的企业打着艺人的旗号,胡乱的做广告,侵害消费者的权益,真的希望中国最神秘的部门,有关部门好好的管理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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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金币 +30 10+10+10 2012-11-28 17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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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圃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一位女演员,爽朗、大大咧咧的给人的感觉很真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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